未建房宅基地的确权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收集权属来源证明
收集与宅基地相关的权属来源证明文件,如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等,以证明你对宅基地的合法拥有权。
申报宅基地使用权
向当地土地管理部门提交宅基地使用权申报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权属来源证明。申报表中应详细填写宅基地的位置、面积信息。
接受实地调查
土地管理部门会组织实地调查,核实宅基地的实际情况。调查人员会到现场进行勘查,确认宅基地的边界和范围。
审核与公告
土地管理部门会对提交的宅基地使用权申报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进行公告。如果公告期间没有异议或异议已解决,将进行下一步操作。
登记发证
经过审核和公告后,如果宅基地使用权确认无误,土地管理部门会为你颁发宅基地使用权证书。
特殊情况下的处理
符合规划且依法批准:
如果宅基地没有盖房,但符合相关规划,经过依法批准获得宅基地使用权的,可以进行确权。需要提供宅基地的相关审批手续,如宅基地批准文件等材料。
村集体证明:
若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年代久远的老宅基地,没有盖房但一直由村民使用,可以由村集体出具证明,证明该宅基地长期归属于某村民使用,且没有争议,同时提供其他能证明其权属来源的材料,如土地登记台账等相关证据,向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确权。
无权属来源材料:
对于没有权属来源材料的宅基地,应当查明土地历史使用情况和现状,由所在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对宅基地使用权人、面积、四至范围等进行确认后,公告30天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所在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委会出具证明,并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属于合法使用的,予以确权登记。
注意事项
空白宅基地的收回:
空白的宅基地不一定会被收回去,只有如下两种情况时才会被收回:一是自批准宅基地之日起满二年未动工兴建的(特殊情况除外);二是报批宅基地时向村集体承诺建新拆旧而又不自行拆除旧房的原宅基地的。
建议:
在进行宅基地确权前,建议先咨询当地土地管理部门,了解具体的政策和流程,确保确权过程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