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权限的写法通常包括以下几个要素:
委托人信息:
包括委托人和被代理人的姓名或名称。
代理事项:
明确代理人在特定案件或事务中的具体职责。
代理权限:
根据代理人的职责,明确其可以行使的权利,如代为提起诉讼、答辩、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参与调解、提起上诉、代领法律文书等。
权限范围:
权限可分为一般授权和特别授权。一般授权通常指代理人可以处理日常事务,而特别授权则包括更为重大的权利,如承认、放弃或变更诉讼请求等,这通常需要委托人的明确特别授权。
期限:
代理权限的起始和结束日期。
签名盖章:
委托书需要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以确认授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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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委托人姓名]
被代理人:[被代理人姓名]
现委托[代理人姓名]在[案由]一案中,作为我的诉讼代理人。
代理人[代理人姓名]的代理权限为:
代为提起诉讼;
代为答辩;
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
代为调查收集证据;
代为出庭参加诉讼;
代为调解;
代为和解;
代收法律文书。
代理期限:自[起始日期]日起至[结束日期]日止。
请注意,以上内容仅为示例,具体书写时应根据案件性质和当地法律要求进行调整。
委托人签名/盖章: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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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根据具体情况调整上述模板内容,并确保所有信息准确无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