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抵扣的做账方法如下:
收到进项
当企业收到进项发票时,应根据发票上的进项税额进行记录。
分录为: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开出增值税发票
当企业开出增值税发票时,应根据发票上的销项税额进行记录。
分录为: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月末处理
月末时,将销项税额与进项税额的差额转入“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账户。
如果“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账户余额为正数(贷方),则表示本月有未交的增值税,需要转出。
分录为: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如果“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账户余额为负数(借方),则表示进项税额有剩余,可以留抵下月使用。
分录为: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交税
当企业缴纳本月应交的增值税时,应根据实际缴纳的税额进行记录。
分录为: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已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示例
假设某企业在本月收到进项税10万元,并开出销项税15万元。月末时,该企业的会计分录如下:
1. 收到进项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100,000元
2. 开出销项税: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 150,000元
3. 月末结转未交增值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50,000元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50,000元
4. 交税: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已交增值税 50,000元
贷:银行存款 50,000元
通过以上步骤,企业可以正确地进行增值税的抵扣和账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