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合同鸭子的合作方式如下:
合作主体
甲方:畜牧有限公司
乙方:养户
合作原则和方式
双方合作饲养种鸭,养户承担养殖风险,公司承担市场风险,双方按合同约定进行物料资金结算。
合作方式为:乙方填写《自愿合作饲养种鸭申请表》,同时按合同约定种鸭数量缴纳20元/只的押金及2元/只的种苗押金(合计22元/只种鸭)给甲方。甲方提供的父母代种苗结算价格为6元/只,在投苗前收取乙方种苗押金2元/只。
乙方自建养殖场,承担种鸭管理及饲养等全过程的风险,自负盈亏。乙方建鸭舍时要完善排污设施,处理好邻里关系。
甲方按合同约定提供种苗、饲料、药品和技术支持,并回收全部鸭蛋和淘汰种鸭。
合作种鸭数量
品种:2号种鸭
公鸭数量:_羽
母鸭数量:_羽
合计:_羽(以实际领取只数为准)
合作期间
自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共_个月。
超过以上期间的种鸭,如甲、乙双方书面同意继续饲养,合作期限顺延。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同时向甲方付清押金,甲方在乙方付清费用后,应及时安排乙方的生产计划。
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做好相应生产准备,并按甲方通知领取相应生产物资。
其他条款
双方在合作期间应共同遵守合同条款,如有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双方应定期进行财务核算和审计,确保养殖场的财务透明和合法合规。
双方应及时采取有效的控制措施,防止疫病的扩散和影响。
如遇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以上是养殖合同鸭子的合作方式,具体细节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建议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应充分沟通,明确各自的权益和义务,以确保合作的顺利进行和共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