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禽养殖需要办理的手续包括:
项目审批申报表:
首先需要填报项目审批申报表,并由居委会、街道办事处初审。
环保与农业部门审核:
接着要报市环保部门会同市农业部门审核,并提出意见。
环境影响评价:
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报相关镇(街道)环保部门签署初审意见后,再报市环保部门审批。
同时设计、施工与投入使用:
项目主体工程与污染治理设施必须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并且污染治理设施必须报环保部门验收合格,动物防疫条件经农业部门审查合格,并获取相关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后方可经营。
土地使用证:
建养殖设施须按规定办理土地使用证,即使是自家的场地也须按规定办理《土地使用证》,否则土地管理部门将按违法占地处理。
房产证:
办理建造鸡舍、办公、仓库等建筑物的《房产证》。
动物防疫合格证与养鸡证:
办理养鸡场的《动物防疫合格证》以及《养鸡证》。
土地规划许可证:
养殖户建养殖设施,需要办理临时用地手续,并申请《土地规划许可证》。
环保验收与排污许可证:
通过环保部门的环境影响评价,获取环节影响审批意见以及养殖场排污许可证。
工商注册与税务登记:
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并到税务局办理《税务登记证》。
施工许可证:
在准备好所有证件后,到建设局申请《建设施工许可证》。
特殊养殖证:
如果是特种珍禽养殖,可能还需要办理特种珍禽养殖证,并提供相应的资料如申请报告、申请表、兽医师资格证书、野生动物来源证明、场地设施证明等。
养殖备案:
到畜牧局办理养殖备案手续。
建议您根据具体养殖类型和当地政策,详细咨询相关部门,以确保手续齐全、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