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被视为童工。具体来说,童工是指与单位或个人发生劳动关系并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法律明确规定,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招用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也不得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或允许其开业从事个体经营活动。
尽管16岁至18岁之间的未成年人被称为未成年工,但他们在某些工作条件下仍被视为童工。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和相关法规,未成年工是指年满16周岁但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法律对未成年工在劳动中的安全和卫生有特殊的保护措施。
因此, 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无论从事何种劳动,均被视为童工。建议用人单位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非法雇佣童工,以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