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公务员的产假为 98天,具体规定如下:
正常分娩 :产假为9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
增加产假15天。
生育多胞胎:
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流产
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有15天产假。
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有42天产假。
此外,各地在通过地方《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条例》对女职工产假及相关待遇作出了不同的地方性规定。例如,《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女方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产假外,还可以享受延长生育假六十日,男方享受陪产假十五日。
建议:在具体操作中,建议参考当地的具体规定,因为不同地区可能会有不同的补充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