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是政府的司法行政部门,属于政法系统,主要负责以下职能:
1. 研究起草司法行政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
2. 编制并监督实施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
3. 组织、指导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4. 负责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规划、组织、指导、协调;
5. 管理律师、法律援助工作和公证机构及公证活动;
6. 监督、指导社会团体工作;
7. 负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普法宣传、律师辩护、公证仲裁等业务办理;
8. 统筹规划本市立法工作;
9. 监督和指导行政复议、执法监督工作。
司法局受党委和政府领导,规格通常比法院、检察院略低,是政府宣传和管理法律的专业职能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