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派通常指的是毕业生在毕业后,因各种原因需要改变就业去向或重新签约单位的过程。改派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接收函:
新单位的接收函或协议书,并加盖公章。
报到证:
原单位的报到证蓝联和白联。
离职证明:
与原单位的离职证明或解约函。
个人申请:
毕业生本人提出的改派申请。
毕业证:
原件及复印件。
原协议:
原单位与毕业生签订的三方协议或劳动合同。
改派流程一般包括: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原就业协议,并获得书面同意解约材料。
毕业生向学院就业指导中心提交改派申请及相关材料。
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同意后,发给新的协议书。
招生就业处对材料进行审查、整理,并报告教育厅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后办理改派。
改派的有效期通常为毕业之日起的几年内,具体期限可能因地区而异。改派手续应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逾期将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