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通常在以下单位工作:
1. 中国共产党各级机关工作人员,包括党委、纪委、党委工作部门等。
2. 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机关工作人员,如人大常委会机关。
3. 各级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包括政府办公室、财政局、人社局、住建局、教育局等。
4. 司法机关,如法院、检察院等。
5. 人大、政协机关,包括政协各级委员会机关工作人员。
6. 群团机关,如工会、共青团、妇联等。
7.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党委、人大、政协、群团机关,和政法部门。
8. 其他垂直管理的单位,如税务局、生态环境局等。
公务员的工作性质包括依法履行公职、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并且通常需要通过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