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通常包括以下部门:
1. 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如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
2. 政治部:负责队伍管理和政治思想工作,人事、机构编制、工资福利等。
3. 经济犯罪侦查总队:负责经济犯罪的侦查工作。
4. 内部单位保卫局:负责内部单位的保卫工作。
5. 出入境管理总队(出入境管理局):负责出入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相关工作。
6. 反恐怖和特警总队:负责反恐和特警工作。
7. 监所管理总队:负责监狱和看守所的管理。
8. 警务航空总队:负责警务航空支持工作。
9. 特勤局:负责特殊勤务工作。
10. 公共交通安全保卫总队(公共交通安全保卫分局):负责公共交通安全保卫工作。
11. 禁毒总队:负责禁毒工作。
12. 指挥部(区域警务合作办公室):负责警务指挥和区域警务合作。
13. 警务督察总队(维护民警执法权益办公室):负责警务督察和维护民警权益。
14. 警务保障部:负责警务保障工作。
15. 治安管理总队:负责社会治安管理工作。
16. 刑事侦查总队:负责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
17. 机动侦查总队:负责机动侦查工作。
18. 网络安全保卫总队:负责网络安全保卫工作。
19. 人口管理和基层工作总队:负责人口管理和基层工作。
20. 公安交通管理局(交通警察总队):负责交通管理工作。
21. 法制总队:负责法制工作。
22. 环境食品药品和旅游安全保卫总队:负责环境、食品药品和旅游安全的保卫工作。
这些部门共同协作,确保社会治安、打击犯罪、维护国家安全等职责得以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