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档案通常需要遵循以下手续:
准备材料
调档函:由具有档案管理资质的单位出具,明确档案接收单位的信息和调档原因。
身份证明:提取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劳动合同或用工备案:在职人员需提供。
社保证明:部分情况下可能需要。
其他相关材料:根据具体情况可能需要毕业证、学位证、工作证明等。
提交申请
向档案保管单位提交提取档案的申请。
审核材料
档案管理部门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办理手续。
档案移交
档案可能被密封并由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公章。
提取人可以选择自取或委托档案管理部门通过机要渠道寄送。
注意事项
提取过程中可能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并提供缴费证明。
提取档案时,应保留相关证明文件,如《委托管理人事档案证明函》,以防档案丢失或损毁。
法律依据:《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法规。
请根据具体情况准备相应的材料,并按照上述步骤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