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各省、各批次的最低录取分数线如下:
理工类
本科一批最低录取分数线为476分。
本科二批最低录取分数线为418分。
文史类
本科一批最低录取分数线为503分。
本科二批最低录取分数线为450分。
体育专业
文科最低录取分数线为260分,术科70分。
理科最低录取分数线为260分,术科70分。
美术类专业
文科最低录取分数线为290分,术科109分。
理科最低录取分数线为290分,术科109分。
音乐类专业
文科最低录取分数线为250分,术科122分。
理科最低录取分数线为250分,术科122分。
省内院校术科单考
绘画、艺术设计类最低录取分数线为240分。
音乐表演类最低录取分数线为200分。
江西省
一本文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530分,理科为512分。
二本文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478分,理科为462分。
新疆
汉语言文科重点线为493分,一般本科为450分,第三批次为410分。
汉语言理科重点线为456分,一般本科为390分,第三批次为351分。
民语言考生文理科第一批次录取分数线分别是333分和307分。
上海
华东师范大学:文科457分,理科461分。
上海财经大学:文科459分,理科476分。
华东理工大学:理科443分。
东华大学:文科441分,理科435分。
上海交通大学:文科464分,理科498分。
上海外贸学院:理科464分,文科445分。
其他省份
北京:文科470分,理科488分。
福建:文科463分,理科494分。
广东:文科565分,理科701分。
这些数据提供了2003年不同省份和批次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