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的主管部门主要分为两类:
1. 教育部直属大学:这些大学通常是由教育部直接管理,如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
2. 地方教育厅管辖大学:大多数其他大学归属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教育厅管理,例如广州大学由广东省教育厅管理。
教育部的职责包括研究拟定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起草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草案,以及提出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等。
地方教育厅则负责当地的教育行政管理工作,包括制定和执行教育政策、管理地方教育机构等。
此外,还有部分大学由中央军委、部级直属教育厅等特殊部门管辖。
需要注意的是,大学的具体管理部门可能因学校的性质、层次和隶属关系而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