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大学章程变更需要遵循一定的法律程序和要求。以下是一些关键步骤和注意事项:
修改章程的提议
民办学校的理事会、董事会或其他决策机构应当讨论并决定是否修改章程。修改章程属于重大事项,应当经2/3以上组成人员同意方可通过。
章程修正案的内容
章程修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修改的依据和目的。
修改的具体条款和新的内容。
修改后的章程条款顺序和目录。
审批和备案
民办学校修改章程后,应当报审批机关备案,并由审批机关向社会公告。
会议程序和记录
修改章程必须召开理事会会议,并且需要满足以下要求:
会议应当提前通知全体理事,并提供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等信息。
理事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理事代为出席,委托书必须载明授权范围。
理事会会议应由1/2以上的理事出席方可举行,决议必须经全体理事的过半数通过。
重要事项的决议(如章程的修改)须经全体理事的2/3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理事会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并由出席会议的理事审阅、签名。
示例
以厦门华天涉外职业技术学院为例,其章程修正案的内容包括:
第一条修改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厦门华天涉外职业技术学院实际办学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修改为:“学校是经福建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国家教育部备案的一所具有独立颁发专科学历文凭资格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三条修改为:“学校的中文名称为:厦门华天涉外职业技术学院,学校的英文名称为:Xiamen Huatian International Vocational College。学校地址为:厦门市翔安区洪钟大道5088-5200号。”
第四条与原第九条合并,内容修改为第九条:“学校由厦门辉毅投资有限公司和泉州东亚商贸有限公司合作举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办学属性为非营利性。”
通过以上步骤和注意事项,民办大学可以顺利完成章程的变更工作。建议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仔细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修改的合法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