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工业大学的录取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基本原则
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
坚持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改进和完善复试考核评价机制。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确保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录取规则
艺术类专业:
考生需填报湖北工业大学志愿,且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所在省(区、市)合格控制分数线。
对于湖北省考生,需美术专业统考合格,并根据省招办对美术专业统考成绩与高考文化成绩综合换算后的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以“分数优先”原则录取。
对于非湖北省考生,认可各省(区、市)美术专业统考成绩,并根据考生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以“分数优先”原则录取。
普通类专业:
考生须按照各省(区、市)招生文件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
录取时以各地划定的相应批次录取分数线为录取资格线,并根据生源情况确定实际录取分数线。
其他注意事项:
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不限考生应试外语语种。
录取新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体检标准分别参照教育部和卫健委的相关规定执行。
录取新生无男女比例和应届、往届生限制。
对于实施高考综合改革录取的省份,考生填报专业志愿须符合高考选考科目要求。
若考生所填报专业都无法满足,且愿意调剂,则根据考生成绩在该省份所投放的专业范围内进行调剂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
以上信息以最新公布为准,如有变动,请关注湖北工业大学官方网站或相关招生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