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职能老师

百科旅行号 · 2024-12-28 05:45:05

大学职能老师是指在大学中承担特定职能的教师,这些职能通常与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等方面相关。以下是一些具体的大学职能老师及其职责:

教授

李勇泉:华侨大学旅游与服务管理研究中心主任、华侨大学旅游安全研究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

侯志强:研究生院副院长。

方旭红:社科处副处长、海峡旅游发展研究院副院长。

副教授

副教授通常具有开课的能力,对本学科的整体情况有充分的了解,自己主持研究项目,并且能把最新的研究用学术研讨会的形式不断开设成新课。

讲师

讲师是能够独立开设一门或一门以上课程的大学教师。

助教

助教的主要任务是协助教学。

职能部门教师

这类教师除了教学外,还承担学校的行政管理工作,例如教务处处长、研究生院副院长、社科处副处长等。

科研与创新

大学老师应具备科研创新能力,能够开展科学研究和教学研究,完成学校规定的科研工作量。

团队协作与奉献精神

大学老师应具备团队协作精神,热爱教育事业,德才兼备,乐于奉献。

学术梯队建设

负责本学科的学术梯队建设,培养和指导年轻教师,形成较稳定的学术群体。

教学与科研基地的建设

在教学、科研基地的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

社会与服务

大学教师的职责之一是直接为社会服务,通过教学和研究为社会提供知识和解决方案。

这些职能老师通过各自的工作,共同推动大学的发展,培养社会所需的人才,并促进科学研究和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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