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的最高长官通常是校长和党委书记。这两位领导在职责和地位上有所不同:
校长
负责大学的全面管理工作,是大学的最高行政负责人。
由校董事会或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任命,对外代表学校,对内主持校务会议,决定学校的重大事项。
党委书记
负责大学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党的建设。
党委书记的地位通常略高于校长,在决策过程中也扮演关键角色。
党委书记和校长通常由一人兼任,或者分别担任。
清华大学和北京大学是正部级的大学,其校长和党委书记属于正部级。其他一些副部级的大学通常是985工程的一部分,如南京大学和中山大学等。其他大学则属于正厅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