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大学的官方叫法为 全国民办普通高等学校,简称民办高校。它是指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面向社会举办的高等学校。民办高校包括含独立设置的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和其他普通高校的民办二级学院,其办学层次分为专科和本科。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教育部办公厅印发的《高等学校命名暂行办法》相关要求,营利性民办高等学校的名称须在名称中明确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建议在实际使用中,可以参照这些官方定义和命名规则,以确保准确性和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