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7年考大学的分数线如下:
全国普遍分数线
理科:275分
文科:240分
部分省份分数线
河北省:文科330分,理科330分
山西省:文科260分,理科260分
黑龙江省:文科250分,理科230分
贵州省:240分
云南省:文科200分,理科160分
江苏省:文科279分,理科259分
湖北省:文科210分,理科165分
广西省:文科240分,理科275分
四川省:文科210分,理科200分
陕西省:文科232分,理科220分
甘肃省:250分
青海省:200分
特别说明
1977年恢复高考时,由于信息闭塞,有些考生可能误填了志愿,导致录取结果出乎意料。例如,戴建业考了289分,却因误填了华中师范大学而错失了北京大学。
当时的考试形式与现在不同,1977年高考不分文理科,而是统一考试,包括语文、数学、物理、化学、政治、历史、地理七门学科,每门学科各占100分。
这些分数线和特殊情况反映了1977年恢复高考时的特殊背景,也显示了不同省份之间分数线的差异。建议考生和家长以权威部门公布的正式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