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大学 通常不会中途加收学费。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教育部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5〕309号)第三条的规定,民办学校对接受教育者可以收取学费(或培训费),对在校住宿的学生可以收取住宿费。民办学校为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提供方便而代收代管的费用,应遵循“学生自愿,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不得与学费、住宿费一并统一收取。
此外,学费和住宿费的收费标准需要经过物价局等有关部门的核定,并向社会公布。如果需要更改收费标准,学校需要提前申请,并经有关部门核准后才能上涨。因此,在入学后,学费一般不会上涨。对于中途退学的学生,学校应按照学生实际学习和住宿时间计算应收学费和住宿费,多余部分退还学生。
综上所述,民办大学在正常情况下不会中途加收学费,除非有特殊情况并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如果您对民办大学的收费有疑问,建议咨询当地的教育部门或物价局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