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法大学的校训是 厚德、明法、格物、致公。
具体含义如下:
厚德:
指学生应具有崇高的道德修养,人文关怀和情操,学会做人。
明法:
指学生无论法科还是非法科,都应通晓法律,具备法学的知识结构体系,并成为昌明法治的主力军。
格物:
要求学生形成对法律的特定思维,善于分析,追求真理和实际应用。
致公:
要求学生树立公平、公正和正义的价值观,具备服务公众的意识和使命感。
这一校训体现了中国政法大学培养具有坚定理想信念、强烈家国情怀、高尚道德情操、扎实理论功底和卓越实践能力的高素质人才的目标,激励着法大师生在法治的道路上接续奋斗,绽放青春光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