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教授的等级通常可以分为 正教授和副教授两大类,具体等级划分如下:
正教授
一级教授:最高级别的教授,通常被认为是学术泰斗,如院士等。
二级教授:通常为研究院的主要负责人。
三级教授:学科负责人或高级教授。
四级教授:一般的教授。
副教授
五级副教授:副教授中的较高级别。
六级副教授:副教授中的中级级别。
七级副教授:副教授中的较低级别,也是等级最低的副教授。
此外,根据教育部和人事部的联合规定,高校教师的岗位还分为13个等级,具体为:
初级岗位:十一至十三级
中级岗位:八至十级
高级岗位:一至七级(其中正教授包括一至四级,副教授包括五至七级)。
这种划分方式有助于明确教授在不同层级中的职责和地位,同时也反映了他们在学术界的声望和专业技术水平。不同高校在具体实施时可能会有所不同,但大体上会遵循这些划分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