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大学涨学费的规定

予昇亲子 · 2025-01-09 01:14:02

关于民办大学涨学费的规定,可以总结如下:

基准学费标准

文科类、理工科类、医学艺术类基准学费标准分别为:

独立设置的民办本科高校每生每学年2.3万元、2.6万元、2.9万元。

独立学院1.8万元、2.0万元、2.2万元。

民办专科高校1.6万元、1.8万元、2.0万元。

学费上浮政策

获批硕士学位授予立项建设单位的民办高校,学费标准可以上浮不超过10%。

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的民办高校,学费标准可以上浮不超过20%。

获得国家级或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省级产教融合型品牌专业、省级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2.0专业、省高水平专业群的,相应专业学费标准可以上浮不超过10%。

学校、学科优质建设两方面上浮政策可以同时实行,但同一专业不得重复实行专业学费标准上浮政策。

学费标准联动机制

建立民办高校基准学费标准调整与公办高校标准生生均财政拨款基准定额标准调整“同步同幅、挂钩联动”的动态调整机制。

当公办高校标准生生均财政拨款基准定额标准调整后,民办高校学费标准可以参照公办高校标准生生均财政拨款基准定额标准同步同幅度调整。

联动机制自2027年秋季新学年起实施。

学生资助政策

严格落实学生资助政策,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并完成学业。

收费调整程序

民办学校在制定调整学历教育收费时,应严格履行调费程序,包括公示近3年收支情况、成本测算、公开征求意见、报有关部门备案、公示执行五项流程。

调整周期原则上不少于3个完整学年。

收费行为规范

民办学校要严格按照“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和就低原则执行。

学校收取学费后,不得再向学生另行收取实验、实习、论文辅导、毕业论文答辩等费用。

学生因外出实习或访学1个学期以上不返校住宿,办理退宿手续的,学校不得收取住宿费。

休学、参军期间,学生不缴纳学费、住宿费。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民办大学学费调整的合法性、公平性和透明度,同时保障学生的权益和学校的健康发展。建议民办高校在调整学费时,严格遵循相关程序和政策,确保收费行为的规范性和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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