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是指中国根据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需要而设置的教师工作岗位。这些职务分为高级、中级和初级三个层次,具体包括:
高等学校
教授
副教授
讲师
助教
中学
高级教师
一级教师
二级教师
三级教师
小学
高级教师
一级教师
二级教师
三级教师
中等专业技术学校
高级讲师
讲师
助理讲师
教员
这些职务有明确的岗位职责和限额,上岗人员可领取相应的职务工资。经相应的评审委员会认定任职资格后,由行政领导根据岗位设置和限额实行限期聘任(任命)。
建议您在填写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时,选择与自己岗位和学历相符合的职务名称,并参照所在单位的职称评审标准和职务评审办法,以确保准确性和规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