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大学在学生不继续就读的情况下, 可以退还学费,但具体退费标准会因学校而异,并需遵循当地的相关政策规定。以下是一些具体的退费情况:
新生退费情况
新生在报到前提出退学退费的,学校应退还学生预交的所有费用。
已报到新生的退费情况
已报到的新生在学校课程开始前提出退学的,学校应当退还学生所缴纳的全部学费。
课程开始后学生的退费情况
全日制学校学生在课程开始后的一个月内提出退学的,学校应核退不低于80%的本学期学费。
一个月以后两个月以内提出退学的,学校应核退不低于60%的本学期学费。
开学两个月后学生提出退学的,学校可以不退本学期的学费,但应退还剩余学期的学费。
短期、业余培训学生的退费情况
参加短期、业余培训的学生,在本期二分之一课时完成前提出退学的,学校应按已完成课时的比例扣除相应学费,其余部分全部退还。
在本期二分之一课时完成后学生提出退学的,学校可以不再退还学费。
学历教育的学生退费情况
接受学历教育的学生因意外伤害事故、严重疾病或学习成绩差等情况需要退学或自愿退学,以及符合规定转学的,按扣除当期的学费和住宿费后的余额予以退还。
法律层面的规定
学生缴纳学费后,因故退学、休学、转学,根据实际在校学习时间,按每学年10个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具体退费比例和时间要求可参照相关法律规定。
建议
提前了解并确认学校的退费政策:不同学校的退费标准和政策可能有所不同,建议先查看学校的具体退费规定,以便做好准备。
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在申请退费时,需要提供退学申请、缴费记录等相关证明材料,以便学校审核。
及时与学校协商:如果对学校的退费政策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应及时与学校相关部门联系并协商退费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