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大学的招生委员会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领导和决策
改革学校招生体制机制。
制定招生规则,决定招生重大事项。
监督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
确定各专业(类)科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选考科目要求。
组织实施
在学校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贯彻执行教育部和教育厅的招生政策。
具体负责学校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监督与公平
聘请具有相当公信力和社会影响力的知名人士、公众媒体记者、关心本科招生工作的学生家长为社会监督员。
与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一起,监督招生录取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进行。
计划与编制
根据社会生源情况和学院发展目标,编制学院年度招生计划。
负责各种招生生源渠道的开辟、巩固以及与各地生源学校的联系、沟通及协调。
宣传与咨询
拟订年度招生宣传工作方案,制作招生宣传材料,在报刊、电视、电台、网络等媒体宣传学校招生计划及招生政策。
负责招生宣传广告的策划,并采取多种有效形式,为考生及家长提供招生咨询服务。
审核与选拔
负责梳理和建立招生报名审核的流程和标准。
组织审核工作,确保报名学生符合学校相关招生要求。
制定招生考试或面试的内容和标准,组织和协调招生考试的实施和监督。
数据与总结
负责招生录取数据的汇总、统计、校核以及生源分布和质量评估工作,并形成年度招生工作分析报告。
收集和分析招生数据,定期向管理层汇报招生进度和效果。
服务与后勤
为新生提供入学指导和服务。
处理招生材料和申请,进行招生信息的收集和统计。
负责招生文件、图片等资料的立卷、归档工作,遵守招生工作中的保密纪律。
其他事务
编制全日制本科生年度招生计划、招生章程及招生录取方案。
负责全日制本科生的招生录取工作。
协助有关部门整理未报到考生名单和复查清退考生档案,并按规定进行退档。
负责新生保留入学资格等学籍手续的办理。
综上所述,民办大学的招生委员会在招生工作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从制定政策、组织实施到监督审核,再到数据分析和总结,其职责涵盖了招生工作的各个方面,确保招生过程的规范、公平和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