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民办大学的改制政策主要依据《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和《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在过去的10年中,湖北省已经有多所独立学院成功转设为民办本科学校,同时也有部分学校因各种原因被关停。
在改制过程中,学校的资产所有制是一个重要的考虑因素。原本为公办专科合并后升本的学校,其性质依旧为公办,例如武汉商学院和荆楚理工学院等。而原本为民办专科升格成本科的学校,其办学性质则保持为民办,如武汉生物工程学院和湖北商贸学院等。
此外,湖北也是最早对独立学院改制动刀的省份之一,近年来在独立学院转设方面取得了显著进展。例如,江汉大学文理学院等2所独立学院已经获得批准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本科学校。
综上所述,湖北民办大学的改制政策主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并根据学校的资产所有制等因素进行具体操作。在改制过程中,既有公办专科合并后升本的案例,也有民办专科升格成本科的案例,同时也有独立学院成功转设为民办本科学校的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