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简称“选科”)的分值设置如下:
首选科目
物理或历史:每科100分,考生选择其中一科。
再选科目
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每科100分,考生选择其中两科。
全国统考科目
语文、数学、外语:每科150分,以原始分计入总成绩。
选考科目等级分
选考科目按等级赋分,每门满分100分,起点赋分40分,每个等级分差为3分。
总结:
总分:750分(含全国统考科目和选考科目成绩)。
选考科目:每科100分,总分200分,按等级赋分计入总成绩。
建议:
考生在选择科目时,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职业规划,结合各科目分值及等级赋分规则,做出最优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