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生不一定要去做志愿者。志愿者活动是自愿参与的,没有强制性的要求。高中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和时间来决定是否参加志愿者活动。虽然有些学校可能会鼓励或优先考虑参加志愿活动的学生,但这并不是硬性规定。
参加志愿者活动可以帮助学生锻炼适应社会的能力,培养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但这并不是高中课程的必要部分。学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和兴趣来选择是否参与,而不应感到有强制性的压力。
如果学校有相关规定要求学生必须参加志愿者活动,并且因此给学生带来不公正的待遇或心理压力,学生可以向学校管理层反映,要求撤销不合理规定,或者向上级教育部门或教育局投诉。从法律角度看,学校无权强制学生做志愿并处罚,这侵犯了学生的自主选择权和人格尊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