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选科中, 再选科目是实行等级赋分的。具体来说,学生在政治、地理、化学和生物这四门科目中选择两门作为再选科目,每科满分均为100分。这些科目的成绩不是直接以原始分数计入总分,而是通过等级赋分的方式计算。
等级赋分制的具体操作方法如下:
划分等级:
根据考生的原始成绩,从高到低划分为不同的等级,如A、B+、B、C+、C、D+、D、E等。
等级转换:
每个等级对应一个固定的赋分起点和满分,例如,某个等级赋分起点为30分,满分为100分。考生的原始成绩会按照这个等级转换规则转换为一个等级分数。
计入总分:
最终,考生的高考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原始成绩和两门再选科目的等级分数组成,总分为750分。
这种赋分制度的目的是平衡不同科目之间的难度差异,确保高考的公平性,同时最大限度地保证学生的成绩具有良好的区分度。
因此,高中选科中的再选科目是 实行等级赋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