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基层工作
大学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一些县级以下的机关单位事业单位等地方工作,满足规定的服务期年限后,可以申请退还学费。
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
2016年及以后毕业的大学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满3年(含3年),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由财政实行补偿。具体退费标准为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乡镇教师
符合条件的乡镇教师应与当地教育局签订《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教上岗退费协议书》,并按协议要求提交相关纸质材料,以申请退还学费。
从医上岗退费
2018年至2020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医疗卫生专业本科学历(学位)毕业生,参加广东“三支一扶”计划的支医人员,到指定城市乡镇卫生院工作,可以享受学费全退政策,标准为每学年8000元,分4年逐年退补。
应征入伍
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等学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补偿,补偿标准最高每年不超过6000元。
基层单位就业并缴纳社保
高校应届毕业生与苏北基层单位办理就业手续并实际到岗连续就业达36个月以上(含36个月),且就业单位连续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政府一次性返还其攻读最后学历期间所缴纳的学费。
建议:
符合条件的人员应及时了解当地的具体政策和申请流程,以确保顺利申请到学费退还。
对于不同地区和行业的具体退费政策,建议直接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高校,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