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许多高校实施了“非升即走”的人事制度,以下是一些具体的例子和背景信息:
清华大学
清华大学自1993年开始试行人事改革制度,其中规定讲师和副教授在规定时间内学术成果不足以提高职称,应自行走人,即“非升即走”。
南方某高校心理学院
副教授马老师在该校任职7年,经历了“非升即走”的制度,最终因考核失败而离职。
中山大学
中山大学深化“预聘-长聘”制,新进教师需要经过两次“非升即走”才能拿到长聘岗位,且申请晋升预聘副教授有且只有1次机会。
哈佛大学
“非升即走”制度起源于哈佛大学,如今已经成为众多高校不言自明的规则。
某头部985高校
青椒A在头部985高校任职6年,因未能晋升而离职,最终加入另一所腰部985高校并获得教授和博导岗位。
某三流高校
三四流高校也实行类似的“非升即走”制度,但行政态度和做法较为恶劣,中期考核不通过就会踢人。
复旦大学
复旦大学校长金力透露,复旦将推出“非升即走”的替代计划,即使不升也能留,为青年科学家提供全方位支持。
这些例子表明,“非升即走”制度在中国高校中已经相当普遍,并且对教师的学术成果和职业发展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建议有意进入这些高校的教师提前了解并准备好自己的学术成果和职业发展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