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学允许学生在一定条件下转专业,具体条件和流程如下:
转专业的基本条件
思想品德操行合格,遵纪守法,身体条件符合拟转入专业要求。
对所申请转入的专业有兴趣和志向。
本学期未办理休学、保留学籍和保留入学资格手续的。
不允许转专业的情况
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者。
本科三年级及(含三年级)以上者。
在校期间受到警告(含警告)以上处分者。
已有一次转专业记录者。
按体育类、艺术类等单独术科考试录取的学生,不得跨类转专业。
普通文理类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入有单独术科考试的专业。
按定向招生计划录取的学生,在学期间按录取专业学习,不得转专业。
本科第二批次录取的学生,不得转入第一批次录取的专业。
按照其他特定规定不得转专业的情况。
转专业的申请时间和流程
转专业通常在每学年的第二学期进行。
学生在大一学年结束的时候可以转专业,由学生提出申请,学校会根据专业要求考虑学生的申请,当学校同意学生的申请时,就可以转专业。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在每学年第二学期第十二周填写“深圳大学本科生转专业申请表”并注明选考科目(数学或英语能力测试)送至所在学院教学秘书。
转专业的考核
转专业学生须参加两门课程的考试。其中一门为数学能力测试或英语能力测试,学生二选一;另一门考试科目和考试方式由转入学院制定。
各学院根据本学院的实际情况及专业要求,填写《转专业接受名额及考核科目汇总表》于每学年第二学期第九周报教务处。
转入专业的学生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该学院该年级(该系或专业)学生总数的10%。
其他注意事项
转专业成功后,学生不能再转专业,但可以参加特色实验班的校内二次选拔。
转专业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例如学分要求、成绩要求等,同时也需要考虑到新专业的课程安排和学习难度。
建议:
学生在申请转专业前,应仔细了解相关政策和要求,确保自己符合转专业的条件。
提前规划好自己的学业和职业发展,选择适合自己的专业。
在申请转专业时,应认真准备申请材料,按时提交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