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结业政策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结业条件
学生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的内容,但未达到毕业要求,学校可准予结业,并发放结业证书。
结业生通常是指学分数达到所在专业培养方案规定总学分数的90%以上,但未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
换发毕业证书
结业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如两年)通过重修或重考方式继续完成学业,达到毕业要求后,可申请换发毕业证书。
若结业生因课程考核成绩不及格或实习不及格等原因结业,在满足一定条件(如工作单位证明、行为表现证明等)后,也可申请换发毕业证书。
就业政策
结业生在就业时,必须在《就业报到证》上注明“结业生”字样。
若在规定时间内未就业,学校会将结业生的档案和户籍关系转至家庭所在地,以便自谋职业。
学位授予
结业生若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换发学位证书。
若在最长学习年限内仍未达到要求或不申请换发,学校将不再受理。
其他注意事项
结业生与毕业生在就业、待遇等方面可能有所不同,例如,在国家财政拨款单位就业的结业生,其工资待遇可能低于国家规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工资标准。
结业生在一年内补考及格换发毕业证书者,国家承认其毕业资格,且工资待遇从补发证书之日起按毕业生对待。
以上信息根据最新的规定整理而来,具体政策可能因学校而异,建议直接咨询所在学校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