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命名应遵循以下原则:
名实相符、准确规范:
高校名称应与其办学特色和定位相符合,准确反映其教育层次、学科领域和特色,避免使用模糊或误导性的名称。
体现办学理念:
高校名称应体现其办学的核心理念和发展目标,传达出学校的特色和优势。
突出内涵特色:
高校名称应突出其独特的办学内涵和特色,避免与其他学校名称雷同,确保名称的独特性和识别度。
避免贪大求全:
高校名称应避免过于宽泛或笼统,确保名称与其办学规模、层次和类型相匹配。
规范使用地域字段:
高校名称中可以使用地域字段,但不得使用学校所在城市以外的地域名,也不得使用代表中国及世界的惯用字样和大区及大区变体字样。
规范使用学科或行业字段:
高校名称中可以使用学科或行业字段,但应准确反映学校的学科特色和行业属性,避免使用过于宽泛的学科名称。
规范使用英文译名:
高校名称的英文译名应准确、规范,符合国际惯例,避免使用不规范的英文表达。
避免个人姓名命名:
高校名称不得使用个人姓名,未经授权也不得使用其他高等学校曾使用过的名称。
一校一名制:
每所高校应有一个独特的名称,避免重名现象,确保名称的唯一性和识别度。
这些原则旨在规范高校命名,提高高校名称的规范性和识别度,促进高校的品牌建设和内涵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