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申论符号书写

萌娃教育 · 2024-12-27 07:38:42

公务员考试申论中的符号书写规范如下:

基本标点符号占格

句号、逗号、顿号、分号、冒号、问号、叹号等点号应单独占一个格子,且不出现在一行之首。如果刚好一句话写完,标号紧跟最后一个字。

引号、括号、书名号等标号分为前后两个部分,分别标在文字的前后并各占一个格子,靠近文字约占1/2格。引号、括号、书名号的前一半不出现在一行之末,后一半不出现在一行之首。省略号、破折号都占两格,上下位置居中,中间不能断开。

特殊标点符号处理

破折号和省略号需要占双格,但如果出现在最后一个,就只需要占一格即可,不能将其分成两个部分。

引号、书名号的前半部分可以放在一行开头,但不能放在上一行的末尾;它们的后半部分可以放在一行未尾,但不能放在下一行开头。破折号、省略号可以放在一行开头,但不可分开写在一行未尾和下一行开头两处。如果一行的最后只剩一格,应挤着写。

序号使用

“第一”、“第二”、“首先”、“其次”等后面应用逗号“,”。

“一”、“二”、“三”等后面应用顿号“、”。

“1”、“2”、“3”和“A”、“B”、“C”等后面应用齐线墨点(“.”),而不用顿号(“、”)或其它。

序号如加括号,如(一)(二)(三),(1)(2)(3)等后面不加标点符号。

其他注意事项

标点符号需要独立占格,不能与文字写在一格。

标点不能写在首格,可挤在最后一格。

一个格子不可以写1.5个字符,也不可以写2个字符,特殊情形下,一个格子允许写1.5个字符,如gdp、5.5等拆开会导致表意不完整的词语。

这些规范有助于保持申论答案的整洁、清晰和易读性,确保评分时能够准确评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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