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大学的规定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录取规则
学校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投档规则,调档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05%(平行志愿投档)和120%(顺序志愿投档)。
学校执行国家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加分政策,按照加分后的总成绩进行投档和录取。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录取原则包括“分数优先,遵循志愿”,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专业安排和录取,不设专业间分数级差。
学生管理
学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的学制以教育部规定的专业学制为基础,实行弹性修业年限,允许学生最早提前1年或最长延长培养计划学制1倍的学习年限毕业。
学生可以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分阶段完成学业。
新生入学资格初步审查合格后办理入学手续,审查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者不具有学籍,不享受在校生待遇。
成人高等教育
成人高等教育采取线上+线下混合式学习模式,线下教学安排在周末业余时间进行。
毕业条件包括取得学籍、修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无违法行为。
申请学士学位的条件包括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申请、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考试课程总平均成绩不低于75分、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
研究生招生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一定的政治、身体、学历等条件。
师德师风
学校有明确的反腐倡廉和师德师风举报制度,确保教育教学秩序和学生的合法权益。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学校的教育教学秩序,维护考生和学校的权益,同时保障学生的全面发展。建议新生和相关人员详细阅读并遵守这些规定,以确保顺利入学和完成学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