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学专业增设公文的相关内容如下:
申请增设城市管理等本科专业的请示报告
XX省教育厅:
我校自XX年成立以来,在省教育厅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拥有多个专业和学生。为了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不断创新教育模式,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校XX会议研究,拟在原有专业课程上新增城市管理、涉外秘书、社会保险等三个本科专业。相关师资等内容需要进一步填写。请审批。
XX省XX大学
XX年XX月XX日
教育部高教司关于2023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现将《教育部高教司关于2023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3〕5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学院根据文件精神及学院的专业发展规划进行专业调整和申报。我校专业建设的总体思路是:提升专业内涵,优化与压缩招生专业数量。2023年调整与增设本科专业的要求如下:
增设新专业应具备以下条件:
坚持需求导向,主动服务国家战略、区域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需要,以详实的人才需求调研数据作为增设专业的理由和基础;符合我校办学定位及专业发展规划,有利于学校学科、专业体系的整体优化;
增设专业应满足《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基本要求,保证专业建设的基本质量;要推进新工科、新文科、新农科建设,增设文理、理工等交叉融合的新专业;
有可依托的相关学科,具有设置本专业充分的人才需求调研材料及就业状况材料,注重拓宽专业口径和学科交叉,专业方向设置灵活,具有本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
具有相应的教师队伍和实验技术人员,各门专业基础课和主干专业课应有具备讲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主讲,具有该专业必备的开办经费和与招生规模相适应的实验室、教学仪器设备、教材、图书资料、实习场所,以及其他教学设施等基本条件;
根据我校专业建设与人才培养规划确定的任务,原则上学院拟新增一个专业必须撤销一个旧专业;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
4月18日从教育部获悉,为有的放矢培养国家战略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教育部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对本科专业设置工作作出部署。通知明确,高校应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区域发展急需和自身办学定位、办学条件等,提前谋划增设专业。通知聚焦实施本科专业目录年度更新发布机制、完善本科专业类的设置与调整机制、动态调整国家控制布点专业和特设专业、实施专业设置预申报制度、加强对增设专业的论证和公示、规范学位授予门类和修业年限调整、规范专业名称调整、规范专业撤销工作、规范拟新建本科高校和具有法人资格的合作办学机构专业设置工作、规范合作办学专业备案和审批等方面,并作出具体要求。教育部每年更新《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高校本科招生专业按照更新公布的专业目录执行。通知提出,高校应对拟增设专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调研、论证,突出高校办学特色,优化师资队伍和教学资源配置,提出科学的人才培养方案,保障专业设置质量,主动公开接受社会监督。通知要求各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立足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引导高校增设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专业、区域发展急需紧缺专业,建设特色优势专业群,淘汰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和学校办学定位的专业。
关于2023年拟增设本科新专业的公示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和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3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学校组织开展了2023年本科新专业的申报工作。经学院申报、专家评议、学校审议,拟增设智能建造专业。现将专业申报材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月20日至7月27日,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反馈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