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体能测试的比例根据不同岗位和具体情况有所不同。以下是几种常见情况的体能测试比例:
公安普通岗位
体能测评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与职位拟录用人数5∶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选。
若达不到5∶1比例,则按照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选。
公安特殊专技岗位
体能测评测查10米×4往返跑和纵跳摸高两个项目,免予测查1000米(男)/800米(女)跑项目。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与职位拟录用人数7∶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选。
若达不到7∶1比例,则按照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选。
监狱、强制戒毒单位
体能测评在面试前进行,由监狱、强制隔离戒毒单位配合所在地的设区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与职位拟录用人数5∶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选。
若达不到5∶1比例,则按照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选。
艰苦边远地区职位
确认报考人数与职位录用计划数的比例达不到4:1的,取消或相应核减该职位录用计划数。
艰苦边远乡镇机关职位、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职位、要求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职位以及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特殊职位,可按3:1比例开考。
贫困老区基层机关招录电商营销、乡村旅游、农机农技等领域专业人才的职位,可按2:1比例开考。
一般职位
招录机关按照与职位拟录用人数1∶1的比例,根据报考者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与职位拟录用人数5∶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选。
若达不到5∶1比例,则按照实际合格人数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选。
这些比例适用于不同的岗位和招录情况,具体情况需参照当年发布的招考公告和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