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教员的分类主要包括专业技术岗位、管理岗位和工勤岗位。专业技术岗位通常分为教授、副教授、讲师和助教四个级别。管理岗位则包括不同级别的行政人员,如副部级、正厅级、副厅级、正处级、副处级、正科级、副科级、科员和办事员等。工勤岗位则包括学校的后勤服务人员等。
专业技术岗位从低到高可以分为:
助教:通常是在读研究生或博士生,协助教学和科研,有时独立承担课程或实验。
讲师:能够独立开设课程,具有一定的教学经验,可能没有独立的研究项目。
副教授:具备独立开课能力和充分了解学科情况,主持研究项目,能够开设新课。
教授:大学中的主体,负责主导教学和科研,通常是学术带头人,享有终身教职。
管理岗位和工勤岗位的分类和级别则依据具体的组织结构和管理体系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