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中,如果应试人员被当场发现违纪违规行为,考试工作人员应当 当场进行处理,并告知应试人员记录的内容,要求他们签字确认。如果应试人员拒绝签字,考试工作人员会由两名考试工作人员如实记录拒签的情况。
具体处理步骤如下:
发现违规行为:
考试工作人员在考试过程中发现考生实施考试违纪、作弊行为的,应当及时予以纠正并如实记录。
暂扣物品:
对考生用于作弊的材料、工具等,应予暂扣,并填写收据。
告知违规记录:
考试工作人员应当向违纪考生告知违规记录的内容,并要求其签字确认。
保存证据:
考试工作人员应当收集、保存相应的证据材料,包括视频录像等。
签字确认:
如果考生拒绝签字,考试工作人员应如实记录拒签情况。
上报处理:
对报考者违规违纪行为作出处理决定前,应当告知报考者拟作出的处理决定以及相关事实、理由和依据,并告知报考者依法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制作处理决定书:
作出处理决定的公务员主管部门、招录机关或者考试机构对报考者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并制作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决定书,采取直接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或者公告等方式送达。
建议:
考生应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应考,避免任何形式的违规行为。
考试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处理违规违纪行为,确保考试的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