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补录学校(部分)
哈尔滨商业大学
江苏大学
西交利物浦大学
宁波诺丁汉大学
温州肯恩大学
安徽师范大学
宁波大学
福建师范大学
江西理工大学
山东财经大学
济南大学
青岛大学
长江大学
广州中医药大学
南方医科大学
海南大学
重庆医科大学
南昌理工学院
西北民族大学
甘肃中医药大学
天津理工大学
山西医科大学
专科补录学校(部分)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
武汉交通职业学院
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泰山科技学院
燕京理工学院
注意事项
已经被高校录取的考生不得申请补报志愿。
补录以考生重新填报的志愿为准,原填报的志愿无效。
补录通常有两个时间段:一是暑假期间,二是九月份开学后。
考生需要留意补录信息动态,并在规定时间内填报和提交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