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报名中的贫困认定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最低生活保障金家庭考生
需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
农村绝对贫困家庭考生
需提交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和特殊困难证明。
父母双亡或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的家庭考生
需提交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以及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证件。
享受国家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考生
需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
农村贫困家庭考生
需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
可以凭相关证明材料减免笔试费用,具体办理方式需联系当地考试机构。
上传证明材料
考生需要将相关证明材料(如低保证、特困证明等)拍摄为照片格式,并在报名期间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经审核符合减免的,报名考务费将于缴费结束后10个工作日左右原途径返还至缴费账户。
建议:
考生在报名前仔细查阅所在地区的公务员招考公告,了解具体的贫困认定条件和所需材料。
准备齐全所有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公告要求提交。
如果对贫困认定有疑问,可以直接联系当地考试机构或民政部门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