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公务员考试主要分为以下几个科目:
笔试科目
《申论》: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问题解决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
《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行测):客观性试题,测查应试者的基本素质和能力倾向。
《公安基础知识》:测查应试者对公安工作相关基础知识的掌握程度。
专业科目 (部分省份或特殊专业职位):公安专业科目
:测查应试者在公安业务方面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心理素质测试(部分省份):
所有考生均需进行心理素质测试,测试结果与笔试成绩同时公布。
体能测试(部分省份):
包括摸高、4x10米折返跑、男1000米(女800米)等项目,测试非竞争性,及格即可通过。
面试
采取结构化面试办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人际合作意识与技巧、求职动机等。
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通常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一定比例合成,具体比例各省可能有所不同。
建议考生根据具体省份的考试要求,有针对性地准备和复习相关科目和内容,以提高考试通过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