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招生纪律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严格执行招生政策:
各高校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教育主管部门的招生政策规定执行,不得擅自扩大招生规模或调整招生计划。
招生信息公开:
招生信息必须公开透明,实施“阳光工程”,确保政策执行不走样。
规范招生宣传:
招生宣传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不得进行虚假宣传。
严禁违规行为:
包括无计划或超计划招生、提前招生、违规跨区域招生、通过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等。
招生工作人员管理:
招生工作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并且严格执行招生规定,廉洁自律,不得接受考生或家长的钱物及宴请。
严禁乱收费:
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向考生或家长收取与录取挂钩的任何费用。
严禁中介机构或个人代理招生:
高校不得委托中介机构或个人代理招生,以杜绝招生过程中的不正当行为。
严禁录取不符合条件的学生:
高校不得降低录取标准或拒绝录取符合条件的考生。
严禁违规承诺录取:
在招生过程中,高校不得以任何方式违规承诺录取或以“签订预录取协议”等方式恶性抢夺生源。
招生工作责任制:
对于违反招生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据相关法规严肃处理,严重者可能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纪律要求旨在确保招生过程的公正、公平和透明,维护教育秩序和考生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