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的人防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封闭管理
在特定时间段(如22:00—6:00)实行封闭管理,并设置专勤安全值班室。
物防措施
地面一层的窗户从内侧加装防盗拦。
连廊门、楼道门和楼梯门夜锁昼开。
对于多媒体教室和存放价值在两万元以上的在用设备、仪器及有重要保密技术资料的场所,加装防盗门和防盗窗,并配置专用保险柜和带密码锁的铁柜。
按公安(61)号令要求布设应急照明和消防配置。
技防系统
设置电视监控、红外线防盗报警、电话自动报警装置。
教学楼、图书馆要设置烟雾、火险自动报警装置。
在校园周界、教学区等重点部位和区域设置安全技术防范系统。
安装访客可视对讲装置。
人力防范
24小时有人值守,保安不超过50岁,必须配备9种安保装备。
学校大门有效宽度不少于3.5米,高度不低于1.8米,有报警装置。
围墙、围栏高度不低于2米,不得依傍围墙、围栏搭建额外建筑物。
每学期至少1次演练,与医疗机构建立应急处突医疗保障机制。
沟通协调机制
加强高等院校与教育行政部门、公安机关等部门之间的协调和沟通。
应急预案和演练
建立健全应急避险和逃生预案,加强对学生和教职员工的安全培训,提高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设立安全疏散标识,建立安全疏散通道,制定疏散计划。
其他要求
治安保卫人员应熟悉国家、行业、地方法律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标准和本校内部安全防范规章制度,定期接受安全防范专业知识和技能的教育培训。
根据校园面积、师生人数、建筑物分布、实际安全防范工作需要等情况配置相应的人力防范措施,确保学校安全。
这些人防条件旨在确保校园的安全,防范各种潜在的安全威胁,并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