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司法考试报名条件通常包括以下几点: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 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或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
5. 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6.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报考学历学位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7. 不具有以下情形之一:
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曾被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公证员执业证的;
被吊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
被给予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处理期限未满或者被给予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家司法考试)处理的。
请注意,以上信息以最新发布的官方通知为准,建议直接咨询相关考试机构或访问官方网站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