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经济师报考条件及考试科目如下:
报考条件
基本条件: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业务素质者,在满足以下学历和工作年限条件之一时,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师考试:
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10年。
硕士学位、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博士学位:取得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后,从事与经济师职责相关工作满2年。
其他可对应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的情况:
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取得会计、统计、审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上述学历、年限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相关职业资格:取得房地产估价师、咨询工程师(投资)、土地登记代理人、房地产经纪人、银行业专业人员中级职业资格,可对应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
其他职业资格:取得资产评估师、税务师职业资格等相关职业资格,可根据《经济专业人员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规定的学历、年限条件对应初级或中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并可作为报名参加高一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条件。
特殊情况说明:如果被聘在经济工作岗位上,取得一级造价师可以对应“取得经济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满足年限后,可以申报高级经济师。
考试科目
高级经济师考试科目为《高级经济实务》一科。该科目设置了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10个专业类别。高级考试设《高级经济实务》1个科目,题型为主观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