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税法,个人所得税的计算遵循以下步骤和规则:
确定起征点:
工资薪金所得超过5000元才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从工资中扣除免征额(5000元)、专项扣除(如社保、公积金)、专项附加扣除(如子女教育等)以及其他国家规定的扣除项目后的余额。
应用税率:
根据应纳税所得额,按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税额。税率分为7级,从3%至45%不等。
速算扣除数:
根据适用的税率,从计算出的税额中扣除速算扣除数。
具体的计算公式为:
```
应纳税额 = (工资薪金所得 - 免征额 - 专项扣除 - 专项附加扣除 - 其他扣除) × 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
例如,如果一位教师的月工资为10000元,扣除社保、公积金等专项扣除后,假设为6000元,那么应纳税所得额为4000元。根据税率表,4000元属于第2级,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10元,则该教师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
应纳税额 = (10000 - 5000 - 6000) × 10% - 210 = 4000 × 10% - 210 = 400 - 210 = 190元
```
因此,该教师当月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190元。
请注意,税法可能会有更新和变化,具体计算时应参考最新的税法规定和相关指南。